2019年6月18日,东莞市博格达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博格达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东莞市博格达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莞市东坑镇角社兴国路6号5栋4楼
性 质:新建
产品产量:年产贴纸8千万件、铭板3千万件、转印纸5千万件
规 模: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230m2;建筑面积2256m2,项目员工人数为58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日计300天,每天2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建设情况说明:项目实际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丝印工序废气排放口排放的VOCs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II时段丝网印刷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印刷及设备清洁工序废气排放口1#排放的VOCs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II时段凸版印刷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印刷及设备清洁工序废气排放口2#排放的VOCs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II时段凹版印刷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博格达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为新建项目,位于东莞市东坑镇角社兴国路6号5栋4楼,于2017年8月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博格达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17]8653。
项目于2017年8月建成,并同时开始试运行至今,试运行期间生产设施运行稳定,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5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无超出环评审批范围的建设,且建设过程中并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制版工序的冲版过程会产生废水,产生的冲版废水暂存于废水收集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废水处理公司回收处理。
主要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截污管网引进东莞市横沥东坑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寒溪水。
(二)废气
本项目各工艺设备均使用电能,不设锅炉和备用柴油发电机,故无锅炉废气和柴油发电机尾气产生;项目不设食堂,故无食堂油烟产生。项目丝印、印刷工序拟设置在全密闭工作间内,废气收集效率达到95%以上(本项目按95%计算),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UV光催化氧化(处理效率为40%)+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为85%)”装置处理,总体处理效率可以达到90%,处理后经管道引至楼顶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15m,排风量为5000m3/h),根据广东斯富特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丝印工序废气排放口排放的VOCs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II时段丝网印刷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印刷及设备清洁工序废气排放口1#排放的VOCs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II时段凸版印刷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印刷及设备清洁工序废气排放口2#排放的VOCs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II时段凹版印刷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印刷机、全自动丝印机、自动模切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已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选用低噪声设备,根据广东斯富特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噪声监测报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废原料罐、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原料边角废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放置于原料仓,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废原料罐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回原供应商回收利用;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需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制版工序的冲版过程会产生废水,产生的冲版废水暂存于废水收集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废水处理公司回收处理。
主要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截污管网引进东莞市横沥东坑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寒溪水。
2.废气
项目丝印、印刷工序拟设置在全密闭工作间内,废气收集效率达到95%以上(本项目按95%计算),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UV光催化氧化(处理效率为40%)+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为85%)”装置处理,总体处理效率可以达到90%,处理后经管道引至楼顶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15m,排风量为5000m3/h),根据广东斯富特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丝印工序废气排放口排放的VOCs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II时段丝网印刷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印刷及设备清洁工序废气排放口1#排放的VOCs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II时段凸版印刷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印刷及设备清洁工序废气排放口2#排放的VOCs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II时段凹版印刷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印刷机、全自动丝印机、自动模切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已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选用低噪声设备。根据广东斯富特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噪声监测报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废原料罐、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走,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原料边角废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放置于原料仓,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废原料罐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回原供应商回收利用;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需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所在地不在自然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区范围内,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选址基本合理。项目选用的生产工艺、设备较先进,资源配套完善,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已经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予以落实、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成员于2019年6月18日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提出如下验收结论:鉴于项目基本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丝印工序废气排放口排放的VOCs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II时段丝网印刷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印刷及设备清洁工序废气排放口1#排放的VOCs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II时段凸版印刷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印刷及设备清洁工序废气排放口2#排放的VOCs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II时段凹版印刷标准排放限值要求,且VOC排放总量满足环评要求;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符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故验收组成员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加强生产管理,实施清洁生产,从源头到污染物的排放全过程控制,实现节能、降耗,从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合理生产布局,建立设备管理网络体系,形成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正常维护保养的一系列工程程序,确保设备完好,尽可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废气、噪声扰民,一旦出现相关投诉,项目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协调处理相关投诉,采取有效措施;今后若项目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或生产规模扩大,生产技术更新改造,都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征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