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瑞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资讯中心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东莞市厚街镇厚街大道西85号瑞星楼
电话:0769-85905611
0769-85905311
传真:0769-85900056
邮箱:gdrxhj@163.com
安徽地址: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558号尚泽国际14楼
电话:0551-63637591

0551-63637592

传真:0551-63637601

邮箱:ahrxhj@163.com

中山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升镇镇南路3号

电话:0760-22118128,22111608


环境保护部部署今年环境日宣传活动

 :上一篇
 :下一篇
钢铁工业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湿式石灰石/石灰-石膏法
《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
发布: 瑞星
日期: 2016-05-17

中国环境报讯:环境保护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环境监测站点尤其是大气监测站点、“12369”举报平台、垃圾焚烧厂、污水处理厂以及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等,在环境日期间,都要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公众、在校学生开放。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抓住环境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宣传环境保护政策举措、提升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营造自觉保护生态环境良好风气的重要契机,做好2016年环境日宣传工作。

       环境保护部确定的2016年环境日主题为“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在举办环境日宣传活动时,应统一使用并突出宣传国家确定的主题,着力创新宣传方式,细化宣传内容,形成全国上下联动、各具特色、亮点纷呈的宣传声势。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要突出理念宣传、行为宣传、实践宣传,深入宣传加大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环保重点工作的政策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增强全社会对改善环境质量的信心,并自觉参与到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

      通知明确,各地区要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动员公众深入了解、积极参与环保事务,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和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环保行为。

各地区要对开放日活动做出具体安排,在网络等媒体及信息平台提前公布开放内容、时间、地点等,安排专业人员讲解,也可根据情况开展对话交流。

Copyright © 2016-2022 广东瑞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16015857号
本站由: beego.比高墨象序设计承建   管理入口  网站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