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3日,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根据《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水污染物排污口迁移工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验收调查报告》《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水污染物排污口迁移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水污染物排污口迁移工程
建设地点:东莞市麻涌镇新沙港工业园
性 质:改建
产品产量:年产高档织物面料共约 88300 吨
规 模:项目总投资2367.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2.6万元。尾水管总长度3397m,管径为DN600~DN800。设置一座污水提升泵站,设计规模3万m³/d。新建尾水排污口位于新沙港即将建设的10号泊位附近,具体坐标为东经113°31′48.11″,北纬23°00′37.67″,该段管道长约595米,管径DN800。
1、主要工程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东莞市麻涌镇,沿水乡大道南侧的现状渣土道路(华南油脂东侧)及文武涌路、港前路段敷设。总投资人民币2367.1万元,尾水管总长度3397m,管径为DN600~DN800。设置一座污水提升泵站,设计规模3万m³/d。新建尾水排污口位于新沙港即将建设的10号泊位附近,具体坐标为东经113°31′48.11″,北纬23°00′37.67″,该段管道实际长387米,实际管径DN630。
建设情况说明:项目实际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麻涌镇新沙港工业园,于2017年11月委托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编制《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水污染物排污口迁移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月 23 日通过了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18]464号。
该公司于2016年8月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尾水排放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16]10384。
于2017年3月21日取得了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下发的《关于出具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尾水排放管道工程规划许可的审查意见》(编号:麻涌2017000111)。
项目于2018年11月建成,并同时开始试运行至今,试运行期间生产设施运行稳定,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367.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2.6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位于东莞市麻涌镇,沿水乡大道南侧的现状渣土道路(华南油脂东侧)及文武涌路、港前路段敷设。尾水管总长度3397m,管径为DN600~DN800。设置一座污水提升泵站,设计规模3万m³/d。新建尾水排污口位于新沙港即将建设的10号泊位附近,具体坐标为东经113°31′48.11″,北纬23°00′37.67″,该段管道实际长387米,实际管径DN630。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实际建设范围。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管道建设走向有少许调整,但建设情况并无超出环评审批范围的建设,且建设过程中并无重大变动,对本次验收项目无影响。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作业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三大类。
施工作业废水以悬浮物污染为主,对混凝土搅拌及养护废水拟在场区内设沉砂池,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区及道路降尘。施工现场中机械设备在清洗时会产生少量含油污水,悬浮物和石油类为主。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拟在场区内设隔油沉砂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用于场区施工场地降尘及运输车辆行走路线洒水处理,不会对周边水体水质产生影响。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已完工,运营期不产生废水。厂区生产废水经检测合格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直接排放限值中较严值(苯胺类、六价铬执行表1)后经过尾水管排放,故项目本身不产生废水,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二)废气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源是扬尘以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废气以及少量焊接废气。项目施工产生的扬尘对外界只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影响随即消失。
项目已完工,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三)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影响范围在施工现场及运输路线附近。管道基础的开挖主要是机械开挖和人工开挖相结合,泵站将对场地进行平整。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机具如装载机、平地机、推土机、挖掘机等,一般噪声源强在70~95dB(A)。项目施工时间较短,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环境问题为污水泵站噪声。项目已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采取了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明显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已完工,无固废产生。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无废水产生及排放,厂区生产废水经检测合格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直接排放限值中较严值(苯胺类、六价铬执行表1)后经过尾水管排放,故项目本身不产生废水,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2.废气
项目无生产性废气产生及排放。
3.噪声
根据东莞市四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噪声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无固废产生及排放。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所在地不在自然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区范围内,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选址基本合理。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生态植被恢复良好;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项目已经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予以落实、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成员于2019年6月13日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提出如下验收结论:鉴于项目基本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的要求,项目无生产性废气、废水及固废产生,厂区生产废水经检测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直接排放限值中较严值(苯胺类、六价铬执行表1)标准后经尾水管道排放,项目本身不产生废水,故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符合验收标准;根据检测报告,项目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符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故验收组成员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加强管线的巡检工作,从日常管理上实行全面和严格的对策措施。加强管理,建立设备管理网络体系,形成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正常维护保养的一系列工程程序,确保设备完好,尽可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废水、废气、噪声扰民等,一旦出现相关投诉,项目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协调处理相关投诉,采取有效措施;今后若项目建设发生变化或建设规模扩大等,都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征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建设。